各学院:
2026-2027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过程管理,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免测”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测对象及范围
1.身体有缺陷且此类缺陷不可从事体育运动或体育测试的学生;
2.呼吸系统疾病
3.心脑血管疾病
4.残疾
5.运动系统慢性疾病
6.近期处于较大的内外科手术恢复期。
注: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 简称《标准》)实施细则之规定,“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公共体育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二、不属于免测范畴
常见的有:生理期、脚扭伤、腰扭伤、擦伤、感冒、嗓子发炎 等短期病症以及近视。
三、申请材料
1.身体缺陷、疾病等原因的学生,需提交半年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不能从事剧烈体育活动的医疗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
2.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3.住院病人需要提供半年内住院出院病历或诊断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各类检查报告只可作为辅助材料,单独上交均不符合要求。
四、时间安排
1.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7:00
2.审核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月14日
公共体育部完成审核(审核后会将免测审核结果公布至公共体育部网站,未通过审核学生自动转为缓测,参加下学期补测)
五、申请方式
经个人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详见附件1),由二甲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医疗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或提供住院材料。申请材料统一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整理汇总后与汇总表(附件2)统一交至公共体育部黄老师处(滨海校区体育馆主楼201办公室)
咨询电话:联系人:陈老师;办公电话:0575-86696213;地 址:滨海校区体育馆主楼101办公室
公共体育部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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