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学生:
根据学校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进行茶山校区体质健康测试室内项目“补测”工作,于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进行茶山校区体质健康测试室外项目“补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
室内: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室外:5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1000米(男)、800米(女)。
二、时间
室内: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18:30;
室外: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13:30。
三、流程
(一)室内测试
在检录点按组完成检录后,跟随带队老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测试。
(二)室外测试
1.检录:学生严格按照指定测试时间(见附件1)在茶山校区标准田径场看台前跑道按组别集合检录,并携带学生证或者身份证。
2.测试:在检录点完成检录后,跟随测试老师和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测试,最后一项是1000米或者800米。
四、地点
1.室内测试地点:茶山校区瓯1与瓯2五楼连接处;
2.室外测试地点:茶山校区(北校区)标准田径场。
五、测试对象
1.2021级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体质健康测试(三)中申请缓测的学生;
2.2021级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体质健康测试(三)中申请免测不予通过,转为缓测的学生;
3.2021级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体质健康测试(三)中测试成绩总分未达到60分的学生,自愿参加补测(补测后成绩最高为61分);
4.2020级需补测的在温学生(凭证件补登记后进行测试)。
六、免测手续的办理
1.免测:因病或残疾的学生,可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个人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2024版)》(详见附件2),由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供住院材料,报二级学院综合科处,经学院汇总审核,报公共体育部,核准同意后,方可免予执行《标准》测试。
2.本次免测办理对象:大三、大四、专升本。
3.关于免测申请病因说明:
(1)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或心脑血管疾病或证明剧烈运动会造成病情加重的慢性疾病,可申请免测。
(2)慢性病需证明病情在4个月后不能参加剧烈运动,方可申请免测。
(3)关节扭伤、感冒、发烧、急性肠胃炎等急性疾病不在免测范围,可申请缓测。
(4)所有免测申请应提供门诊病历和医疗证明。
(5)因肢体缺陷丧失运动能力学生,原则上凭残疾证申请免测。
请各学院收集汇总审核相关材料,并于3月18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陈网老师(浙政钉)处存档,《申请表》与医院证明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纸质版于3月18日报送滨海校区体育馆主馆201办公室陈网老师处。
六、测试成绩
本次测试要求学生以最佳状态完成,测试成绩将于3月27日发放到各个学院,各学院教秘与学生核对无误后进行备案、存档。请各教秘务必将成绩传达至所有学生,核对有误的成绩于3月27日—4月5日内进行勘误,校对勘误完毕后,成绩将不再进行修改,过期后果自负。学校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2014]5号)文件相关精神,将成绩运用于学生评奖、评优、毕业综合审查。
七、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体测工作,指定一名教师负责体测各项工作。
2.请各学院测试负责老师通知学生按时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3.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者身份证,按时按组别到达测试检录地点,由测试教师统一安排测试顺序和测试项目。
4.测试学生应在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测试当天要提前至少半小时吃饭,测试前不要熬夜通宵,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避免晕厥或发生不适。
5.学生在体质健康测试过程中代他人测试或请他人代为测试,一律视为考试违纪,一经发现取消测试成绩,并按考试违纪论处。
附件1:2021级体质健康测试(三)补测名单(20240314).xlsx
附件2: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2024版).doc
公共体育部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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