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2019]13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行政[2019]14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瓯江学院2020年度职称评聘的补充规定(20200906党政联席会)、瓯江学院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条件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人材料和排序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24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对申报对象的职称申报材料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名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部门:体育艺术教学部瓯4-504办公室
4、公示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 0577-86680790
特别说明:学院人事处还将对申报人所列条件进行进一步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届时不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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